通知指出,各地要開展專項檢查,解決飲水安全突出問題。省級住房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門要聯合組織轄區內各市立即開展對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取水、原水輸送、凈水和配水全系統防范水污染專項排查和整治工作,徹底檢查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及供水設施質量狀況,特別是檢查管線等埋地設施的完好情況及供水設施的巡檢、運行維護、更新改造等制度的建設與落實情況。城鎮供水企業要做好全面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城鎮供水企業自查工作的監督與檢查,對重大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同時督導企業及時制訂并實施供水全過程安全保障、污染防范和應對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要強化風險管理,防范飲水安全突發事故。省級住房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門要聯合開展轄區內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統周邊污染風險評估,篩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風險因素,明確污染風險物質、類別和等級。環境保護部門督促地方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環境風險預警工作,強化水源保護區內管線穿越、交通運輸等風險源的風險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指導供水企業加強對已經發現和存在風險的工業污染物質的檢測,根據環境污染風險等級,增加對水源地原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日常檢測項目和頻率,盡快有針對性地建立與防范水污染突發事件相結合的水質檢測制度。
通知強調,各地要加強能力建設,提高飲水安全保障水平。要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全過程的能力建設,加快建設應急水源。環境保護部門要強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能力建設,擴大監測指標范圍,配備與之相應的監測設備、人員等相應條件,加密水質全指標監測頻次;構建信息共享平臺,定期更新數據信息;督促各地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應急能力建設,完善應急處置技術,加強應急物資儲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適時組織開展水質檢測人員的技術培訓,督促各地按照污染風險情況增加相應的水質檢測儀器設備;監督城鎮供水企業落實應急凈水技術方案、相關物資和設備,完善信息報告、應急指揮、應急檢測、應急生產調度等相關制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有效應對;加快推進城鎮供水設施的更新改造,及時消除設施隱患,提高抗御污染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4.06.05 宗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