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加快重點小城鎮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日前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全國重點鎮增補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國范圍開展增補調整重點鎮的工作,并將全國重點鎮作為今后各地各有關部門扶持小城鎮發展的優先支持對象,使其發展成為既能承接城市產業轉移、緩解城市壓力,又能服務支持農村、增強農村活力的小城鎮建設示范。 全國重點鎮增補調整要從促進城、鎮協調發展出發,按照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市化戰略格局的要求,使全國重點鎮數量、分布與城市布局相協調,形成合理的級配,改變城、鎮發展失衡的狀況。每個縣(市)至少有1個重點發展的建制鎮列入全國重點鎮。同時,全國重點鎮的增補調整要充分尊重地方政府小城鎮建設管理事權,尊重縣級人民政府發展縣域經濟的選擇,根據全國重點鎮推薦條件,按照確定的程序,開展增補調整工作。凡符合條件(人口規模、區位優勢、經濟潛力、服務功能、規劃水平、科技創新)的建制鎮均可作為全國重點鎮的推薦對象。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七部委專家,將根據全國重點鎮的條件和增補調整的工作原則,綜合考慮對中、西部和老、少、邊、窮地區以及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支持的因素,對省級建議名單和推薦資料進行審核調整,提出全國重點鎮名單,經公示后予以公布,原2004年公布的全國重點鎮名單同時廢止。 摘自 《中國建設報》2013.08.16 記者 劉喆
|